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022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退役军人局网站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21-59977202。

一、总体情况

一是紧扣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常规任务。2021年,嘉定区退役军人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带头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每个公开板块明确具体责任到科室和个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严把信息“出口”,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落实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紧扣业务实际,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的公开。根据区府办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我局申报2项区政府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建设,二是推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除部分涉密信息外,我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公开及宣传。

三是紧扣宣传重点,拓宽政策解读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保障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线上,通过门户网站“退役军人频道”、微信公众号、“尊崇有‘嘉’”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解析工作;线下,依托区-街镇-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思想工作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自身桥梁纽带和宣传引导作用,在服务对象群体中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基层动态等公开工作,拓宽受众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结合实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纳入普法工作中;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责任人,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相关条例和规定,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