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09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各社会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地火灾事故教训,化解各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现决定部署开展全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自查自改行动。
一、参与范围
国家、市级层面明确的3类重点场所:
(一)“九小场所”。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N类本地区重点场所:
(四)区域重点场所。
厂房仓库(冷库)、长租公寓、类住宅、专业市场、经营性自建房和小施工、小改造工程,以及各地区、各行业高风险场所。
二、自查重点
(一)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是否存在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是否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是否存在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是否存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是否存在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网和广告牌影响人员紧急逃生问题。
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其他火灾隐患。
1.建筑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2.是否存在“三合一”违规住人。
3.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燃气。
5.是否存在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
即日起,各单位对照6大类隐患,逐项开展自主大排查。
(二)整改。
各单位应结合自查情况,落实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防措施,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三)检查。
下一步,嘉定区消防安全委员将会同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对辖区内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证各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社会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改、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2月2日